各会员单位: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安排,拟于近期进行2015年上半年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议工作,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以下要求报送土地估价报告,逾期不报送的,后果自负。具体如下:
1、工商注册地在南宁市的机构要求接到电话后两小时内将土地估价报告送到协会秘书处。
2、工商注册地在南宁以外的机构接到电话后两小时内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注:需要在信封上打印寄出的具体时间)寄到协会秘书处。
3、报送的土地估价报告须与上传到报告备案系统的报告一致,包括附件、照片等。
协会秘书处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2楼2208室;邮编:530021;收件人:张海浪。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 0771-5301290 5301291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