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6日我会受理了由覃侠、何亦娅、黎余明等3人共同出资申请设立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的注册申请材料,拟在博白县开展土地估价业务。根据我会三届十三次常务理事会决议,现将申请材料的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注册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名称: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二、组织形式:合伙制企业。
三、办公场所:博白县博白镇东风北路003号。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姓名:覃侠。
五、出资总额:人民币20万元。
六、申请注册的机构共3名合伙人,其中2名为注册土地估价师,各具体情况如下:
(一)覃侠,男,200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02450074。
1995年7月至2002年6月在广西博白县房管所工作;
2002年7月至2004年6月在博白县正和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2004年7月至2015年9月注册到广西和信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签约于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该土地估价师于2004年初始注册,现拟申请变更到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该机构执行合伙人。
(二)何亦娅,女,2012年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资格证书号:2012450053。
1981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四川省阆中丝绸集团公司工作;
2000年10月至2006年3月在广西玉林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工作;
2006年4月至2015年9月在玉林市至胜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工作;
2015年9月签约于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
该土地估价师通过了2015年第一次专业考核,现拟申请初始注册到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执业。
根据《广西土地估价机构和土地估价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上述2名土地估价师应当在博白县盛达土地资产评估事务所专职执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劳动教养、刑事处罚及业内处罚记录,无不良执业记录;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应由注册执业满3年且无不良执业纪录的土地估价师担任。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在2016年4月27日前向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书面反映,举报请署名或提供有关线索。
举报电话:0771-5301290、5301291;
举报电子信箱:5894355@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208号房;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