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估协发[2013]13号
各土地估价机构、土地估价师: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全国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中估协发〔2013〕18号)的安排,受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委托,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定于2013年12月4日~2013年12月6日在南宁市举办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编号: C33-J),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集中授课、课堂交流。
二、活动对象
土地估价师。
三、培训内容
1、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体系、过程风险案例分析;
2、解读《农用地分等定级规程》、《农用地估价规程》;
3、新形势下的征地拆迁评估;
4、文化素养讲座。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13年12月4日~12月5日集中上课;12月6日上午写学习心得体会,自由交流;
2、报到时间:2013年12月3日14:00~19:00;
3、培训及报到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11号东春大酒店。
五、学时及费用
1、本次培训学时:20学时;
2、培训费、材料费: 400元/人(广西执业土地估价师)、
600元/人(非广西执业土地估价师);
3、食宿标准
住宿:标间180元/间(含早),三人间270元/间(含早);
餐费:60元/餐。
食宿由协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11月12日,报名时间及人数达到规定时,系统自动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登录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继续教育报名系统(http://www.creva.org.cn/edu/practice/login.aspx)进行报名。
3、缴费方式:此次培训班的培训费(不包括食宿费)一律从银行汇入协会账户(户名: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开户行:农业银行南宁竹溪支行,账号:20-010201046666667),网上报名后请于当天到银行汇款,并及时将汇款单、报名回执单传真到协会,以便确认。
4、协会确认后,请参加培训人员在网上自行打印《听课证》并贴上证件照,凭《听课证》现场报到,此证将记录参加培训人员的出勤情况。
5、参加培训人员应自觉遵守本次培训的有关规定。仅缴费未参加培训的不计入学时;学习结束后需提交《听课证》、评价表及一份学习心得,统一交到会务组,未提交的,不计入学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泽虹、张海浪
联系电话:0771-5301290(传真)、5301291
13481180354、15177801446
邮 箱:5894355@163.com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估价 继续教育 通知
抄报:国土资源厅张文军副厅长、土地利用管理处。
抄送:各市(县)国土资源局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 2013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