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是由在广西区域范围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的机构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广西全区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受业务监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业务指导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宗旨和任务是联合全区土地估价专业人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自律管理。引导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评估从业人员和土地评估机构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专业守则、行业规定和评估规范;规范土地评估行为。维护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专业地位和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评估业务水平,推动专业交流,促进土地评估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作用,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开展的业务范围:(一)根据政府部门授权与委托,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广西区内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的执业登记和备案登记工作;(二)制定会员自律管理办法,对会员实行自律管理;(三)制定和组织实施广西土地评估行业发展规划,规范土地评估行业的准入条件,引导土地评估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四)制定广西土地评估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继续教育培训,指导土地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提升执业水平;(五)引导行业拓展业务,开展土地评估行业业务工作成本调查,建立行业执业成本基础数据,指导行业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六)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将会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七)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检查,按照规定对会员给予奖惩,并将奖惩情况及时报告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八)受理土地评估业务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开展土地评估技术审裁工作(九)提供国内外有关土地评估信息,编辑出版土地评估的书刊、资料(十)开展与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广西同行业协会的交流联系与合作(十一)组织会员开展国际、国内业务交流和合作,加强会员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会员外出考察学习(十二)承接行业管理部门和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委托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十三)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服务。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秘书处组成,会员代表大会是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专业委员和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行业发展中的专业技术、执业纪律、继续教育等问题,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对理事会负责。广西土地估价师协会办事机构为秘书处。